关于在管理体系标准中增加气候变化考虑因素
及相关认证实施安排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审核员及各获证组织: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为落实2021年批准的ISO气候行动承诺,ISO技术管理局2023年9月决定,对管理体系标准的协调结构进行修改,增加关于组织对气候变化问题考虑的要求。2024年2月23日国际认可论坛(IAF)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了“关于在管理体系标准中增加气候变化考虑因素的联合公告”(见附件)。
为了应对在管理体系标准中增加气候变化考虑的修改内容,公司现作如下安排:
一、ISO管理体系标准的修改内容
1、4.1条款增加“组织应确定气候变化是否是一个相关的因素”;
2、4.2条款增加“注:有关的相关方可以有与气候变化相关的要求。”
二、认证客户的要求
1、客户组织在其自身管理体系的建立、保持和有效性中予以考虑气候变化的因素和风险。确定气候变化以及其他问题(与管理体系)是否相关,如果相关,在管理体系标准范围内的风险评价中予以考虑;如果客户组织运作多个管理体系(如Q/E/S及其他类型管理体系等)时,每个体系均应分别就其在每个管理体系标准的范围内涉及的气候变化及风险进行分析和管理。
2、按照对气候变化新增内容,客户组织确保气候变化已经予以考虑,并且如果被确定为其管理体系的相关因素,按要求被组织纳入到任何目标和缓解行动中。如果组织认为不是其管理体系的相关因素,组织应有作出这一决定的过程以及(适用时)实施相关措施的有效性。
3、自即日起的审核,认证客户应提供考虑了气候变化的证据,如不能提供,审核组将开具轻微不符合项。
三、认证审核过程要求
1、审核要求
1)审核第4.1和4.2条款时,应审核到客户组织在分析内、外部问题时,包括了气候变化在内的问题,客户组织确定是否与气候变化相关,如果相关,应在6.1纳入风险识别、评价,在目标(和或指标)条款时纳入缓解(如减排目标和或指标);在方案中列出具体缓解措施;在运行管理阶段审核缓解措施执行情况,监视和测量阶段纳入目标(和或指标)考核;在管理评审阶段管理层做出与气候变化相关议题充分性、适宜性、有效性的决定,通过以上证据链证实管理体系建立和保持有效的过程中与气候变化相关因素已经得到了考虑。
2)如果客户组织认为与气候变化因素不是其管理体系的相关因素,则审核组在审核时,应审核到该客户组织作出此这种不相关的决定过程证据以及(适用时)实施相关措施的有效性。
3)审核组在审核时,客户组织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在所有外部和内部问题已包括气候变化及与组织的相关性,提出审核发现,促进组织改进。
4)审核组应将客户组织对上述气候变化的分析和管理情况记录在检查表和审核报告中,其中审核报告第3项“组织对其环境/相关方需求的理解,以及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确定及实施的有效性”、第4项“总体及各层级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适宜性、充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评价(目标可测量及实现情况的评价,应叙述评价/测量方法),管理体系满足适用要求和实现预期结果的能力”,等栏目中应对客户组织的上述气候变化因素的审核情况进行描述。
2、对认证决定的要求
在认证决定时,也会关注上述审核要求及审核报告要求,如果没有相关内容,应提出问题,要求审核组整改。
四、附件
关于转发IAF和ISO在管理体系标准中增加对气候变化考虑的联合公报及相关情况的通知
北京中环质安国际认证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关于转发IAF和ISO在管理体系标准中增加对气候变化考虑的联合公报及相关情况的通知.doc